集团公司成功发行全国首单并购票据
12月11日,集团公司2025年度第八期科技创新债券(并购)成功发行,这标志着全国首单并购票据正式落地,为集团优化资源配置、推进创新发展注入强劲金融动能。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5亿元,期限15年,发行利率2.55%,由招商银行、浙商银行担任主承销商,募集资金专项用于全资子公司安徽省新能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并购风力发电项目。此次发行的顺利落地,得益于集团对政策机遇的敏锐把握。12月2日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关于优化并购票据相关工作机制的通知》发布后,集团第一时间组织人员开展政策解读,精准匹配近期并购需求。并购票据作为全新政策工具,资金可直接用于支付并购价款、偿还并购贷款,亦可置换一年内并购活动的自有资金出资,与集团发展战略高度契合。
从政策解读到方案设计,从材料准备到募集说明书编制,集团仅用十日便完成债券发行全流程,充分彰显高效的跨部门协调能力与强劲的执行效能。值得关注的是,该债券同时挂钩科技创新用途,以“并购+科创”的双重属性,深刻诠释集团坚持创新驱动的核心发展逻辑。此举不仅是集团响应国家构建科技金融体制的务实行动,更是利用债券市场推动自身向绿色化、高端化转型的关键一步,成功打造全国范围内通过直接融资赋能科技创新、助力并购发展的先行示范样板。

